康实律师应邀参加中国仲裁周2019国际商事仲裁讲座
      2019年11月2日,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联合举办的“中国仲裁周2019国际商事仲裁系列讲座”在西南政法大学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行,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行政法律处温先涛处长作了“从《纽约公约》到《新加坡公约》”的主题讲座,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熊彦昆律师应邀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现场点评。


      温先涛处长全面、系统地梳理了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的三大途径,即国际商事仲裁、司法裁判和国际商事调解,并详细介绍了与之相对应的跨境执行国际公约。


      当前,国际商事仲裁因1958年开放签署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赋予了外国仲裁裁决在161个公约缔约国的可执行性,已经成为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应用最为广泛、接受程度最高的主渠道。
      司法裁判途径的跨境执行国际协调近年来也取得了重大进展,2005年《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及2019年《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合称“海牙公约”)解决了缔约国法院作出的判决在其他缔约国得以承认与执行问题。我国已签署“海牙公约”,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正式加入后,将极大推动和完善我国法院与缔约国法院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的司法协助机制。
      2019年8月刚刚开放签署的《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新加坡调解公约》”)允许争议当事人依据基于国际商事调解机构的调解而签署的和解协议直接向缔约国法院申请司法执行,系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又一重大成果。